
产品保证服务相关政策 购买任何现行有效的京联正泰正常库存产品(“产品”),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 3日之内只要产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且不影响再次销售,除非另有规定,客户可无理由退货。同时须退还发票和相关文件。如果增值税发票已开具,客户也须退还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客户需支付所退产品含税价的14% 作为”退货操作费”。 京联正泰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购买日后三十(3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缺陷”)。自购买日后三十(30)天内,如客户发现缺陷,由京联正泰选择换货或维修。 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京联正泰与供应商共同确定。维修或换货是京联正泰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京联正泰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 对于因产品误用、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京联正泰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京联正泰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京联正泰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投诉渠道 客户服务中心非常重视客户的反馈并一直致力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京联正泰开通了客户服务中心处理投诉/建议专线,该专线将接听内部客户(其他部门)和外部客户(客户,供应商等)对公司投诉或建议,处理投诉专员将确保所有的投诉和建议被完整记录下来,并在16个工作时内处理完毕且反馈至投诉/建议者。 投诉/建议专线:010-6295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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